第二卷
四都、二都注释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43
2012-04-16 15:30:38  编辑者:

    四都,据明万历二十年(1592)《帝乡纪事》记载:
    天长当时共分13都;吾祖籍先在“四都”在县城之南乡30里的福胜塘;“二都”在县城之东30里长亭岗;清代的沿袭明制,区划未变;直至民国十八年(1929)天长才划分为9区、84乡、24镇。
    我族家谱书及家谱会牌位习惯延用祖先原居住地的地名“四都五甲”和“二都”地名。“甲”相当于村级行政管理单位
 

永桥   注